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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3万吨高压绝缘子、40万只复合绝缘子及300吨配套胶装原料生产线改扩建项目竣I环境保护验收专家组意见

发布时间:2019-12-21 11:41:00 浏览:

  江西高强电瓷集团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21日在江西省萍乡市芦溪县芦溪镇主持召开了《江西高强电瓷集团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高压绝缘子、 40万只复合绝缘子及300吨配套胶装原料生产线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审查会。参加会议的有江西高强电瓷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单位及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单位的代表和专家(专家名单附后)共7人。与会专家 和代表实地勘察了项目现场,听取了建设单位对该项目环保执行情况和验收 监测报告编制单位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的汇报,审核了有关资 料。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要求,经认真讨论, 形成以下验收意见。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江西高强电瓷集团有限公司年投资10800万元在 芦溪县芦溪镇新田村建设年产3万吨高压绝缘子、40万只复合绝缘子及300 吨配套胶装原料项目,项目用地17402m'。项目定员350人,年生产时间300 天,8小时生产。项目环保投资81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0.75%。本次验收 仅对江西高强电瓷集团有限公司改扩建工程内容及其配套设施进行验收。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1.“ 三同时”情况
  江苏绿源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编制《江西高强电瓷集 团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高压绝缘子、40万只复合绝缘子及300吨配套胶装原料生产线改扩建项目》,并于2019年6月25日取得芦溪县环保局的环评批 复(芦环评字[2019] 29号)。
  本项目环保设施配套建成,环保设施做到了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 时施工和同时投入运行,具备了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的条件。
  2.环境管理和环保制度
  江西高强电瓷集团有限公司重视环境保护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制定了 完备的环境管理规章制度,内容涉及治理设施的管理等各项内容。
  3.环保设施建设情况
  经现场检查,本项目环保设施运行正常。
  (1)废气治理
  项目废气主要包括炉窑烟气、注塑废气、自制釉料粉尘。炉窑烟气经15米高排气简排放,注塑废气由管道收集后经UV光解装置+活性炭吸附+15m高 排气简排放,自制釉料粉尘无组织排放,厂区内部未建食堂,各项废气污染 物得到妥善处理后排放。
  (2)废水治理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以及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后回用于厂区绿化,榨泥废水进入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 冷却水循环使用。
  (3)噪声治理
  项目营运期主要噪声源为球磨机、练泥机、振动筛和压坯机等机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项目在设计和设备订货时已经向制造厂商提出噪声控制要 求,并对噪声高的设备采取了隔声降噪的措施,对车辆进行管理,禁止鸣笛。
  (4)固体废物
  项目固体废物为员工生活垃圾和检验工序不合格品、沉淀池沉渣、修剪工序边角料、粉尘灰渣、废活性炭及UV光解废灯管。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 托环卫部门统- -清运处置,不合格品外售综合利用,沉淀池沉渣废直接回用 于生产,生活污水无沉渣产生,修剪工序边角料破碎后用作胶装原料,粉尘灰渣回用于制釉工序,废活性炭及废UV光解灯管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未 处理前项目危险废物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内。
  三、验收调查和监测结果
  2019年11月24日-25日,江西天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项目竣工进行了验收调查和监测,期间环保设施运行正常。以下结果来源于江西天科检测 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TK1911013)。
  1.废水监测结论
  企业废水均不外排,因此未对生产废水进行监测。现场验收调查发现,企业生活污水经- -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后回用于厂区绿化。榨泥废水进入沉淀 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2.废气监测结论
  在验收监测期间,有组织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氟化物排放浓 度均满足炉窑烧成烟气执行《陶瓷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4-2010) 及修改单,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2-2015)。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2- -2015),无组织粉尘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3.噪声监测结论
  在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 -2008) 2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结论
  项目固体废物为员工生活垃圾和检验工序不合格品、沉淀池沉渣、修剪工序边角料、粉尘灰渣、废活性炭及UV光解废灯管。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 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不合格品外售综合利用,沉淀池沉渣废直接回用 于生产,生活污水无沉渣产生,修剪工序边角料破碎后用作胶装原料,粉尘灰渣回用于制釉工序,废活性炭及废UV光解灯管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未 处理前项目危险废物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内。
  四、验收结论
  验收组经现场检查,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在充分讨论后认为该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要求及批复文件中的各项环保措施,在完成验收组提出的整改 意见的前提下,该项目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五、建议及要求
  1.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要求,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完善验收监测 报告中的相关内容,核实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是否与环评及批复-一致。
  2.企业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 年标准修改单相关要求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并建立危险废物台账;企业应 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及 其2013年修改清单及环评文件中要求设置-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将露天堆 放的废弃陶瓷存贮在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内,并建立- -般工业固废台账。
  3.企业制釉车间应设置导流沟及收集池,如发生泄漏事故可将外溢釉料 暂存在收集池内。
  4.补充无污染投诉纠纷证明、厂区平面图,在平面图中标注项目环保设 施位置,规范附图、附件,加强文字校核。
  5.按照环境管理要求,加强排污口规范化建设,设立废气标志牌。
  6.专家和与会代表其他意见。
  专家组:

2019年12月21日
关键字:绝缘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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